集体户口给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
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携带家庭户口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单位同意
如果父母均为集体户口,需要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同意接收子女,否则子女只能落集体户口。
对于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情况,建议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若无合法固定住所,可随父或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特殊情况
若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另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集体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则无法办理小孩落户,需要有一方将户籍迁回原籍,并将小孩户口上在其名下。
新生儿登记户口没有费用,如果大了再去落户会交罚款,具体费用每个地方政策不太一样。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集体户口孩子的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