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停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判定标准:
占压盲道:
机动车占压盲道属于违章停车,因为盲道是为盲人设计的,占用盲道会给盲人出行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
不在规定地点停放: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除非是依照法律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妨碍通行:
如果车辆停放在非法定停车位上,或者停放在道路上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那么就属于违停行为。
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特定区域禁停:
例如,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此外,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未按规定临时停车:
例如,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总结:
车辆违停的判定主要基于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的规定。主要违规行为包括占压盲道、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以及在特定区域禁停等。违停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以及可能的车辆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