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纳发生短款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查明原因
首先要查明短款的具体原因。
如果是出纳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出纳员自行承担损失。
如果是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应由出纳部门负责人承担。
会计处理
在查明原因之前,短款可暂时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会计分录示例: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
实际处理时,根据原因不同,会计分录可能为:
```
借: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责任追究
对于由出纳员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短款,应追究其经济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大小,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责任人监守自盗、侵吞公款或挪用公款的情况,应以贪污论处,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出纳人员的责任心,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确保处理过程公正、透明,维护公司利益。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公司内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