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起诉全责方的,可以选择以下两个地点的法院进行诉讼:
事故发生地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以选择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所在地法院:
同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普通财产赔偿: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当事人觉得方便的法院提起诉讼。
人身伤害赔偿: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构成伤残或死亡的,建议对比两地法院赔偿标准的差异,然后选择赔偿标准高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
因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