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通常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下是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分割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但具体分割时可以考虑双方的贡献、婚姻期间的付出等因素。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
财产分割程序:夫妻双方首先应尝试通过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子女抚养权归属
不满2周岁的子女:通常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抚养。
2至10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父母的意愿、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足够大)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10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必须征询孩子的意见,孩子有自行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特殊情况
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如果双方无法就房屋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法院可以按市场价格评估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未还清的贷款:在确定房屋实际价值时,应以分割时的市场价值减去所欠贷款,剩余部分为双方可分割部分。
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建议
财产分割: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尽量收集并保存与财产有关的证据,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使用。同时,可以考虑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或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配给女方,以确保孩子得到好的照顾。
子女抚养权: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意愿和能力、孩子的意愿等因素。如果孩子已满10岁,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通过以上原则和注意事项,可以更加公平合理地解决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