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通常有以下召开时间:定期股东大会:一般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可以在出现特定情形时召开,例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等。临时股东大会应在相关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召开
  • 2025年4月1日消息,2025 年 3 月 27 日,广州赛莱拉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董事陈东煌因工作安排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