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支票的方法如下:
直接作废
在支票上直接写上“作废”字样,并加盖作废章。
银行截止
打电话到银行或亲自到银行,请求银行截止(即取消)这张支票。
登记作废
在支票领用本或支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号,并注明作废。
剪贴作废号码
将作废支票的号码剪下来,粘贴到支票登记本上,作为留底备查。
销毁处理
一般保存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主管会计等监督下进行销毁,销毁室要有记录备查。
重新开具
如果需要重新开具支票,将作废支票附在凭证后或单独进行装订,然后重新填制一张新的支票。
建议
确保作废章清晰:作废章应清晰可见,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支票再次被误用。
分类存放:作废支票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会计凭证混淆。
遵守法规:根据《票据法》规定,作废支票不能撕毁,应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存。
及时记录:在作废支票时,应及时在相关记录本或系统中进行记录,以便日后查阅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