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通常指 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具体界定标准如下:
房屋结构:
以木板、土坯、240mm厚砖墙为承重结构,以油毡或石棉瓦为屋面材料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
居住环境:
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缺乏道路、绿化和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条件差。
抗灾性能:
结构简陋,抗震、防火、防洪等能力不足。
使用功能:
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
建筑密度和年限:
建筑密度较大,房屋建成年限较长。
此外,棚户区改造是指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的量化标准,以确保棚户区的准确界定和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