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串货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具体处罚如下:
非法经营罪
药品串货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串货的具体处罚案例
某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药品串货行为。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某药店作出没收违法药品并罚款1574431.75元的处罚。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大药房作出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4030元、罚款105000元的处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某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6050.81元、罚款7901270.25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总计罚没款8217321.06元。
综上所述,药品串货的处罚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不等,具体处罚力度取决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避免串货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