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办理居住证,可以参照以下流程:
现场办理
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近期照片、居住证明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
受理点初步核对后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并出具受理回执予以发证。
网上办理
通过手机登录“吉事办”APP或小程序,选择居住证服务专区进行办理。
填写暂住人口信息并进行申报,自登记日期起180天后可申领居住证。
提交相关信息后,可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取证,邮寄需要填写收件人信息并支付邮寄费用。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居住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对于全日制大专生,还需携带居住地就读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居住证办理时限为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偏远地区或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
居住满半年以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为准,不同派出所内居住的,暂住登记时间累计满半年也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建议选择网上办理方式,方便快捷,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