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社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组织、加入和参与各种社团、组织或团体的权利。这一权利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项基本人权,属于民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个人和团体的自由组织和自由表达的权利。结社权包括个人和团体可以自由地组织各种形式的社团,如学生社团、职业协会、政治党派等。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结社权特指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这有助于消费者从分散状态走向有组织的状态,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社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也是世界人权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