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迁入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
《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行业相关资质证书、税务清算证明等。
提交申请
企业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材料,申请迁入。
办理迁出
申请人凭迁入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
完成迁入
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填写《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场地证明等材料。
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税务迁移
企业到迁出地税务局办理税务迁出备案,准备迁入地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等材料。
在迁出地税务局清税后办理迁出,领取税务迁出同意书。
更新相关证照
企业凭新的营业执照到迁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新相关证照信息。
办理银行账户、社保、公积金等信息的变更。
建议:
在办理企业迁入手续前,先与拟迁入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确认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涉及特殊行业资质,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资质证书。
保持与代办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迁入进度,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