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期间是可以结婚的,但需要先取消暂缓就业协议,并将户口转到原来的地方。具体步骤如下:
取消暂缓就业协议
暂缓就业的学生必须签订《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其中明确指出在暂缓就业期间不办理出国手续、结婚手续、劳务证等。如果需要办理结婚手续,必须撤销暂缓就业,将关系转回生源地,在生源地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证件: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提交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和加盖单位(如果集体户口挂在工作单位,则加盖工作单位印章;如挂在人才市场,则加盖人才市场印章)印章的户口簿首页的复印件。
其他注意事项
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手续、结婚手续、劳务证等,如果需要办理这些手续,必须先撤销暂缓就业。
如果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手续,确保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能够顺利进行。
如果户口在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需要提前联系相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如果暂缓就业期间已经落实了就业单位,及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以免影响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