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不动产购买原价 / 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 (1 + 5%) × 5%。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5%(县城和镇)、7%(市区)和1%(其他地区)计算纳税。
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税额。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税额。
印花税
印花税由销售(转让)和购买(受让)方分别各自计算缴纳,适用“产权转移书据”项目,以“书据”载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 - 房产原值 - 合理费用)× 20%。
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 × 7.5% × 20%。
土地增值税
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 = [转让收入 - 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 - 有关税金] × 适用税率。
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 = (转让收入 - 转让收入 × 90%) × 30%。
契税
契税按房价的3%缴纳,买方缴纳。
其他费用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一般为3元/平方米。
登记费:每套300元,申请人(任何一方)缴纳。
权证印花税:5元/本。
建议
在进行商铺转让前,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具体的计税方法,以确保合规操作并优化税务成本。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发票和文件,以便在计算税额时能够提供必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