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退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出庭公诉阶段,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其他需要补充调查的问题时,将案件依法退回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进行进一步查清事实和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
退查的原因通常包括:
事实不清:
案件的主要事实没有证据支持,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证据不足:
案件中的证据链不完整,关键证据缺失,或者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存在疑问。
定性错误:
案件性质或罪名认定有误,需要重新核实。
遗漏重要事项:
在侦查过程中可能遗漏了重要的嫌疑人、事实或罪名。
退查对案件和当事人的影响包括:
对当事人的影响:
案件退查意味着嫌疑人有重新整理案情、寻找有利证据的机会,但也可能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和不安。
对案件的影响:
退查可能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增加案件的不确定性。如果退侦后仍无法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嫌疑人可能会被存疑不诉。
退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通过退查可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从而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