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牌照需要以下材料:
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个人车主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单位用户需要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交强险保单
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且保单中应包含车船使用税纳税信息。如果已经实现数据联网核查,则可以不出示保单原件。
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
国产机动车需要提供整车合格证原件。
进口机动车需要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
购车发票
需要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如果是未销售车辆,则无需提供。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代办人还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纸质或“交管12123”APP电子委托)。
单位用户还需要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
领取临时号牌时需要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等材料。
办理渠道:
车管所、车管驻外服务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大厅窗口办理
申请人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前往相关窗口即可申领临时号牌。
“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选择申请新车临时号牌,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坐等临牌邮寄到家。
注意事项:
临时号牌的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具体有效期根据当地车管所的规定而定。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需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建议选择线上或线下窗口办理,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以确保顺利申领临时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