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内部行政事务和对外协调工作。
2. 法制处:负责法律文书的制作和执法工作的法律支持。
3. 执法规划处:负责制定和执行执法计划。
4. 执法协调处:负责协调各部门的执法活动。
5. 执法监督考核处:负责对执法大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6. 宣传处:负责对外宣传和公众教育。
7. 装备财务处:负责执法装备和财务的管理。
8. 干部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和干部选拔。
9. 队伍建设指导处: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指导。
10. 机关党委:负责城管局的党务工作。
11. 工会:负责维护城管局员工的权益。
12. 督察总队:负责对执法活动进行督察。
13. 执法总队:负责具体的执法工作。
14. 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执法活动。
15. 教育训练总队: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16. 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科技信息的管理和应用。
17. 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公众宣传和教育。
此外,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城管部门还可能包括如下部门:
大队办公室:负责大队的文书工作、装备管理、档案管理。
建管中队: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等。
渣土中队:负责对运输渣土车辆的管理。
市容中队:负责清理占道经营、清理门面延伸占道、清理野广告等。
环卫处:负责全城的环卫工作。
市政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督查科:负责考核大队的工作情况。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