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提单类型:
按是否有批注区分
清洁提单:货物或外包装没有某种缺陷或不良情况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货物或外包装有不良情况,在提单上给予相应的批注。
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
已装船提单:货物已经装上提单所指明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提单上明确记载装船的日期。
收讫备运提单: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因船期关系或船只尚未到港,暂存仓库由其保管,而凭仓库收据签发的备运提单。
按运输方式分
直达提单:装货船只自装货港直接到达最终目的港,中途不转船的提单。
联运提单: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转换另一条船,或中途改换其他的运输方式才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提单。
按提单的抬头分
记名提单:具体填写特定的人或公司。
不记名提单:不填具体收货人名称,即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的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
提示提单:按记名人指示或不记名人指示而交货的提单。
其他特殊提单
合并提单: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货物合并签发一份提单。
并装提单:将两批或两批以上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并装于同一液体货舱内,而分别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签发一份提单。
分提单:承运人依照托运人的要求,将本来属于同一装货单上其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分开签多份提单,分属于几个收货人。
交换提单: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
舱面货提单: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承运时,并于提单注明“装于舱面”(On Deck)字样的提单。
包裹提单: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集装箱提单: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而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按收费方式划分
运费预付提单:成交CIF、CFR价格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
运费到付提单:以FOB条件成交的货物,运费均为到付,并在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字样。
最低运费提单: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
这些提单类型在不同的贸易和运输情况下有不同的应用,选择合适的提单类型有助于确保货物的顺利运输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