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围标行为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和证据,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方法和依据:
技术手段的应用
利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投标文件的元数据进行分析,包括IP地址、MAC地址、文件标识码等,以识别是否有多个投标文件由同一设备或个人制作。
通过文本挖掘技术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不同投标文件之间的文本相似度,以发现潜在的围标串标行为。
供应商信息对比
深入分析供应商提交的基本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查找是否存在重复或异常一致的情况。
调查投标供应商的股东结构,分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这可能表明供应商之间有非正当的协调行为。
投标报价分析
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一致或规律性差异,这可能是围标串标行为的迹象。
历史投标行为分析
通过历史数据纵向分析,识别在多个项目中频繁同时出现的投标方,以及中标结果的规律性,以发现潜在的围标串标行为。
使用专业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背景调查
利用专业的第三方平台,如合合信息旗下启信慧眼工具查询投标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确保投标的独立性。
法律依据和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以罚款。
认定围标的证据包括勘验、检查笔录,扣押招标者私下开启的投标者标书或者投标者之间、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串通的有关书面协议等物证、书证。
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应认定存在串通投标。
综合以上方法和依据,可以有效地认定围标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证据,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