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绿色罚单通常指的是交通违法教育通告单,这是一种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1. 如果驾驶人是在场的,交警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立即驶离。
2. 一般情况下,如果驾驶人快速驶离,就没有罚款的处罚。
3.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且其车辆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交警可以对行为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拖车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如果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相关部门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