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的户主作为家庭的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拥有一些特定的权利:
代表权:
户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具有代表权,能够代表家庭进行发言、表决以及处理与利益相关的各种事务。
发言权:
户主有权在家庭或相关社会活动中发表意见和观点。
表决权:
户主在涉及家庭利益的重大决策中拥有投票权。
处理权:
户主有权处理与家庭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包括经济、法律和其他相关事务。
维护家庭权益权:
户主有权维护家庭的合法权益,代表家庭对外进行交涉和抗辩。
抗辨权:
户主在面对外部纠纷或责任追究时,有权进行抗辩。
责任承担:
在家庭发生意外事故时,户主可能需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户口簿保管权:
户主负责妥善保管居民户口簿,严禁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并在遗失时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报告。
申报登记权:
家庭人员增减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动时,户主需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缴销权:
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户主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户主在家庭中拥有上述权利,但这些权利并不包括特殊的产权或所有权。户主的权利主要是代表权和代理权,与其他家庭成员在法律上的权利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