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医保卡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等。
若为代人办理:
需要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补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
除了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户口复印件。
补办流程如下:
电话报失:
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书面报失: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撤销挂失:
若找回原《医保卡》,可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补卡或换卡:
携带上述材料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建议:
尽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办理挂失、更换手续。
到市一楼缴纳社保卡制作工本费。
领取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自柜台受理挂失、更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