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籍的学生转学流程如下:
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
学生转学申请,并决定是否同意接收。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学生需先在原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包括提交申请、缴纳相关费用、领取转学证明等。
学生将转入学校开的入学证明交给原先的学校,原先的学校会让填电子学籍,填完后原先的学校就会把电子学籍发给转入的学校。
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跨省转学的学生需要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籍的具体流程还包括:
学生或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同意接收的情况下,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转学手续并核办,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建议:
提前告知孩子和原学校,以便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明、转学原因及相关证件等。
与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步骤顺利进行。
确认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