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章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未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灯光
在雨、雾等低能见度条件下未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未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未使用近光灯。
错误使用远光灯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错误地使用远光灯,尤其是在夜间会车时未改用近光灯。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导致事故或故障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停车后,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其他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
这些违章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和记分。具体处罚如下:
罚款金额在20元以上200元之间。
记分情况:一次记1分或3分。
建议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使用灯光,以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不必要的违章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