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有三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17:02    

“无效有三”可能指的是不同领域中的三种无效情形。以下是几个不同情境下的“无效有三”的解释:

保险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合同,超过部分无效。

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借条无效的三种情形

一方或者两方以虚假意思出具的虚假欠条。

欠条的出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用途仍借给对方出具的欠条。

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如必要的签名盖章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专利无效的三种理由(尤其在专利无效程序中):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这些情形和理由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律领域和情境,具体无效的认定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判断。

相关文章
  • 金融界4月1日消息,ST易联众公告称,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完全消除,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对涉诉仲裁案件积极应诉,所涉仲裁案件已终局裁决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涉诉讼案件一审已判决,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二审尚在审理中。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方解除违规情形,开展内部整改
  • 2025年3月15日晚,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到来。在“315晚会”上,央视曝光了电子签高利贷。洪先生在借贷宝平台、王女士在人人信平台,按照放款人要求,分别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和借条。洪先生称,自己向放款人借款5000元,实际只收到3500元转账,可平台欠条上的借款金额却登记为50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 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因此,一般情况下,公诉案件在法院受理后两个月内会判决,最晚
  • 对于欠条起诉的法院选择,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如下:被告住所地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欠条行为地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欠条中有明确约定履行
  • 欠条起诉的地点主要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具体来说: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应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地法院:若欠条涉及合同履行,则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履行地。例如,在借款合同中,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