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浮市报工伤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单位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报备与材料提交
24小时内向所属劳动局报备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致伤时间、致伤部位。
3天内向所属社险索取“工伤事故备案表”,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法人章,并归还社险。
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者自述材料、两份目击者证明材料(以上均有固定格式,向劳动局工伤科索取)、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需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工伤认定与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要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材料的,制作《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否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送达与告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后续程序
认定完成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等级进行赔偿。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延误职工权益。
职工及其近亲属在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