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报警后警察不处理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起申诉:
您可以向所报警单位的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查。
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投诉:
您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投诉,说明您认为警察不作为的情况,并要求他们说明理由。
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您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反映警察的不作为行为。
要求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
如果警察决定不予立案,您可以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并了解不立案的具体理由。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如果您认为警察不作为涉嫌违法,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有权对警察的不作为进行监督。
通过媒体曝光: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申请复议或复核:
如果您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