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报销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填写申请
向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提交一份申请书。
提供证明材料
门诊病历记录和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相关的检验、化验报告单。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相关表格
在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审核过程
将上述资料提交给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鉴定与复审
鉴定医院盖章确认后,回到区域社保进行复审。
复审时,需要告知指定就诊的医院。
慢性病就诊卡
患有特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
提供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并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
报销
持有《慢性病就诊卡》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
报销时,通常需要提交《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材料。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