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作价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市场比较法
根据替代原理,将待估林地与近期市场上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林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林地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林地价格。
适用于市场比较活跃、能满足确定可比实例要求的地区,除可直接用于评估林地的价格外,还可用于其他估价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
收益还原法
按照预期收益原则,假定相关因素不变,将待估林地估价期日之后各期正常年纯收益,以适当的还原率还原,从而估算出待估林地价格。
适用于有收益的林地价格评估,所计算的收益与其权利状况相对应。特殊情况下,也可用于评估不含附着物、定着物的林地价格。
成本逼近法
按照模拟投入形成现状待估林地的思路,以开发整治林地过程中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应缴纳的税费、利息、利润和林地增值收益,并进行各种修正来估算待估林地价格。
适用于土地经开发或整治后的林地价格评估。
剩余法
在预计开发完成后林地及其增值形态正常交易总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费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林地价格。
仅适用于待开发为特定目的或特殊增值经营形态的林地价格评估。除有特殊增值经营形态的情况外,不宜采用剩余法。
特殊用途林地的计算方法
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²,山坡地16元/m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