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起始时间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开始计算。
计算终止时间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截止至收到商品后的第七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七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或其他无法进行退货操作的日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特殊商品
下列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定作的。
鲜活易腐的。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退货流程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如果符合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可以在七日内申请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承担退货运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总结: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计算方式主要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开始,至第七日结束。特殊商品如消费者定作、鲜活易腐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退货时,消费者需保持商品完好,经营者负责返还商品价款及承担运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