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在编人员调动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基本原则
调出和调入单位均需同意。
调入单位不能超编。
调动需经过考察合格。
调动途径
教师选调考试:
市、县(区)级城市学校面向区域内教师进行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等流程。
需要中心校、教育局盖章同意方可报名。
教师遴选:
遴选考试一般由教育考试院组织,面向在编教师,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完成服务年限(一般3年及以上)。
需经原单位同意调出,并接受组织面试及考核。
正常调动:
教育局在暑期前或暑期期间发通知,学校按编制数按比例给调动名额。
教师提出申请后,学校根据调动考核表内容考评,高分者优先。
对调:
本校领导同意,找到想去的所在区的在编教师进行对调,手续不变,但只是换学校上课。
具体流程
提出调动申请:
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接收单位同意:
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并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审核:
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调出单位审批:
调出单位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领导审批。
商调函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