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散布谣言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煽动分裂国家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具体案例
例如,会泽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上村派出所查处一起散布谣言的案件,男子为吸粉引流编造“自然灾害、天要灭人”等谣言视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建议: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于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