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刑事案件未予立案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通知书
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并了解不立案的具体理由。
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进行说明,并在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申请复议或复核
如果您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先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提供初步证据
在申请复议或复核时,您应当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尽管这些证据不需要达到证据充分的程度。
通过以上途径,您可以有效推动刑事案件的立案进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您的法律权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