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书面申请
职工本人需提交经单位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表
提供《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1份。
照片
1寸免冠近照1张。
病史资料
提供可采信的病史资料。
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需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在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后签字盖章。
社保部门审查
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鉴定费用
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需缴纳鉴定费。
医疗证明
包括病历、诊断书、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等。
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
缴纳社保的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公示
申报单位需对拟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出具公示证明,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待遇领取
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包括人事变动、社保转移等,并按规定领取病退金和医疗保险费用。
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人社局,了解具体的病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齐全、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