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的补缴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单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转账支票或现金
若补缴时间超过12个月,还需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
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
《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提交申请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银行网点提出申请
审核与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后,当场收取资料并办理补缴手续
补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补缴完成
注意事项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的,只需提供《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转账支票
超过12个月补缴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基数证明等材料
补缴流程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办理,也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完成
建议:
单位应尽早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办理补缴时,务必仔细核对所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