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采购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对市级或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拟定采购政策和制度:
起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优化采购流程: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各环节职责,提高采购效率。
加强内部控制:
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防控风险,确保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廉洁。
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审核和监督政府采购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统计分析:
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数据支持。
培训和宣传:
组织政府采购宣传和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
信息公开:
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
处理质疑和投诉:
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事宜。
考核代理机构:
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
实施特定管理制度:
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配置标准、报废更新等管理制度。
专控商品管理:
按有关规定负责专控商品的控购管理工作。
财政局采购办通过这些职责,旨在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同时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公共资金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