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二胎和落户
张小姐与武先生于200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2年4月,两人离婚,并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对小孩抚养及财产分割作出约定。2013年,张小姐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并对财产重新分割,称离婚为“假离婚”,但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为购买福利房
王小姐与陈先生于2007年结婚,2012年5月离婚。离婚后,王小姐购买了一套福利房。2013年,陈先生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并拥有王小姐所购房屋的一半产权。法院最终判决王小姐胜诉,确认离婚协议有效。
为逃避债务
游某与田某为逃避债务,办理假离婚,并将家庭共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后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他们是假离婚,追加田某为被执行人,查封了他们的共有财产,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为规避房产税收政策
有夫妻为规避房产交易税,通过假离婚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然后复婚,最终因一方再婚而引发纠纷。
为转移财产
李某与王某因投资失败,为逃避债务,签订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全部归王某所有,债务由李某负责偿还。离婚后,双方仍共同生活,后王某离开李某,张某起诉要求确认离婚无效,法院最终判决离婚协议无效,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为购买学区房
小刚和小敏为购买学区房,办理假离婚,约定财产分割后,小敏以无房名义购买学区房,小刚将首付款转给小敏。离婚后,小敏变卦,双方发生纠纷。
为购置房屋
陈某与孙某芳因丈夫出轨,伪造离婚证用于购置房屋,最终丈夫承认伪造行为,受到处分。
这些案例反映了假离婚背后的种种动机和后果,包括规避政策、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同时也揭示了假离婚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道德伦理问题。建议公众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审慎考虑其法律风险和伦理道德,避免因短期利益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