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标题 :写明“行政起诉状”。首部
原告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被告信息:包括行政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正文
诉讼请求:明确写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和目的,如撤销某个行政行为或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某项职责。
事实与理由:详细叙述行政行为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之处。
证据和证据来源:列举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尾部
附项:写明本诉状副本的份数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落款:写明起诉人的姓名和日期,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还需加盖公章。
建议
明确诉讼请求:在撰写起诉状时,务必明确、具体地列出诉讼请求,以便法院能够准确理解原告的诉求。
完整提供证据:附上所有相关证据及其来源,确保证据链完整,以支持诉讼请求。
遵循法律格式: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格式撰写起诉状,确保内容完整、逻辑清晰。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对法律程序和撰写起诉状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