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具体来说,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此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45%,四倍即为13.8%,而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65%,四倍即为14.6%。
因此,根据最新规定,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上限为14.6%。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