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看病报销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
包括各类药品,其中甲类药品全部报销,乙类药品报销70%-90%,丙类药品为自费药。
符合诊疗项目的治疗费用:
包括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符合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
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如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在报销范围内。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包括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材料费等。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如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部分由本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下和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超过起付线的费用,社保开始报销,而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则需个人承担。
乙类首自付:
乙类药品需要先自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再按社保报销比例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和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