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固定作价,也称为“活价”,是 在外贸业务中常用的一种作价方法。它指的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交易时,并不立即确定成交价格,而是先约定成交的品种、数量、交货期以及日后的作价方法。非固定作价允许双方根据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来调整价格,从而减少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具体操作中,非固定作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
规定定价时间和方法:
例如,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装船月份前50天参照当地及国际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正式价格。
暂定价格:
双方可以暂时约定一个初步价格,待履行合同时根据特定指标(如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协商确定价格:
有些合同会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的某个时间点,双方再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采用非固定作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并适应国际商品市场的不确定性。然而,这种方式也可能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使用时需要谨慎,并确保双方对可能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