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想要收养中国孩子,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收养申请
外国收养人应当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中国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
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
涉外收养的批准与通知
中国收养组织对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后,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的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中,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该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情况通过外国政府或者外国收养组织送交外国收养人。
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满足收养条件和提交必要材料
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收养手续,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信息办理收养登记。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并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
认证和审查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结来说,外国人想要收养中国孩子,需要通过其所在国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满足中国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包括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并进行认证和审查。最终,收养关系当事人需要亲自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