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挂失的支票类型包括:
已签发的现金支票:
如果现金支票已经签发且内容齐备,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但必须在支付前进行。挂失时,失票人需要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挂失申请书,并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这些票据丧失后,失票人有权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普通支票:
普通支票如果遗失或被盗,失票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但前提是支票内容必须齐备。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以及空白票据,银行不予受理挂失。
建议:
失票人在发现支票遗失后,应尽快向银行申请挂失,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填写完整的挂失申请书。
如果转账支票遗失,除了向收款人请求协助防范外,失票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