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获取的收入,在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获得的收益。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广告费:
包括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
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
公共场地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
进场费:
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
设备占地费:
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
租金收入:
物业服务用房、全体业主的会所、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等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包括公共收益利息收入、处置经业主同意报废的共用设施设备回收残值产生的收入等。
这些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其他用途,例如提升小区品质、改善业主生活等。在使用物业公共收益时,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公平和合理的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