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公助房是指在 区城建部门组织领导下,由企业、事业单位投资,联合各方面的人力物力翻建多层或高层住宅,并以优惠补贴的价格出售给原来的私房户和建设单位职工的住房模式。这种合作建房模式最早在上海市实施,并被称为“联建公助”。
具体操作流程通常包括:
组织领导和投资:
在区城建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企业、事业单位共同投资进行项目开发。
利用土地资源:
利用各区私房比较集中的棚户简屋基地进行翻建。
联合建设:
联合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进行建设,通常包括技术、材料、劳动力等。
优惠补贴价格:
新建住宅以优惠补贴的价格出售给原来的私房户和建设单位职工。
私有产权:
购买的联建公助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所有权属购房者所有。
联建公助房属于私有产权房,个人购买的联建公助住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所有权属购房者所有。这种模式有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时也有助于城市建设和旧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