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谊联合”)、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总额高达2.23亿元,涉案垄断协议的直接负责人员被罚款50万元。其中,作为A股上市公司上海医药的全资孙公司,信谊联合此次被罚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据天眼查信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海医药,股票代码:601607)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实现100%控股。

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披露: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达11~21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分割国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销售市场,维持各自市场份额稳定,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三家医药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2,997,766.22元;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罚款500,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系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有利于压实经营者及其管理人员的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月21日晚间,上海医药公告称,公司下属公司上海信谊因垄断协议被罚1.66亿元。

上海医药称,公司发现上海信谊在经营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过程中存在涉嫌垄断的行为,经深入调查和风险评估,公司与信谊联合于2024年初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应报告,配合调查,并于第一时间终止相关不当行为。同时表示,上海信谊业务独立运营,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比重不足1%,因此,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为无色澄明液体,供皮下或肌内注射使用,是一种常用的易逆性抗胆碱酯酶药物,主要用于手术结束时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阻滞拮抗,为麻醉手术常用药物之一,是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等权威用药指南的推荐用药,也可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治疗。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于2016年被纳入国家首批急抢救示范药目录,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甲类药品。
读创财经注意到,这并非是上海医药首次因旗下公司而陷入垄断风波。
此前,上海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也曾因药品垄断收到上海市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被罚没4.62亿元。
业绩方面,上海医药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02.95亿元,同比增长12.21%,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32.92%,公司称是主要受市场竞争加剧和成本上升影响。
2024年,上海医药业绩有所回升,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96.29亿元,同比增长6.14%;归母净利润40.54亿元,同比增长6.78%;扣非净利润36.86亿元,同比增长11.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3亿元,同比增长20.87%。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