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的时间主要依据案件的复杂性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逮捕时间的详细说明:一般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必须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的黄金时间窗口是 7天,即从被
  • 检察院的公诉科主要职位包括:内勤负责处理科室杂事,如整理卷宗、录入证据、制作审查报告、跟随干警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记录等辅助性工作。办案人员包括公诉人和公诉检察员,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 如果您知道有人贪污受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电话举报:可以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12309。书面举报:可以写信到检察院举报中心,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网上举报:可以登录检察院网站,在“网上举报”栏目填写被举报人信息及举报事由概要。现场
  • 从刑拘到批捕的时间一般 在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一般最长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7日,并在7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经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人。被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犯罪情节轻微的人:虽然未经过法院审判,但由于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而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类人也会留下案底。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虽
  • 检察院设立分院的原因主要与行政区划和检察工作的需要有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行政区划的特殊情况仅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设区市级检察院和省/自治区内设立在地区/盟及各类非行政区划建制区域的设区市级检察院,会采用“分院”这种组织结构和产生形式。没有同级人大:有时,如果某个地方没有同级的
  • 刑事拘留后结案的时长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实际状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普通案件刑事拘留后,若不需要逮捕,则最长可在37天内结案。若需要逮捕,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 抗诉应当 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具体流程如下: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由该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上级检察院受理与移交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受理,也可以直接受理。抗诉书的制作与提交抗诉由检察院的公诉科负责制作抗
  • 上级检察院进行抗诉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维护法律权威: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构,有责任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和司法的公正性。当发现或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检察院通过抗诉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护当事人权益:抗诉是检察机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庭审结果对当事人利益造成严重
  • 行贿案批捕后到检察院的时间 不能超过两个月。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案件从批捕到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在两个月以内。如果案情比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