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设立分院的原因主要与行政区划和检察工作的需要有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行政区划的特殊情况仅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设区市级检察院和省/自治区内设立在地区/盟及各类非行政区划建制区域的设区市级检察院,会采用“分院”这种组织结构和产生形式。没有同级人大:有时,如果某个地方没有同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