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的赔偿方案如下:
安置房的提供与购买
每个安置对象将获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安置房,并且可以选择以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购买最多20平方米的安置房。
补偿金的支付
如果被安置对象不选择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安置,将按照每平方米7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补偿金将在补偿合同签订并按时完成之日起 7日内一次性支付。
安置房的使用与限制
被安置对象的安置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交易。
物业费和电梯费的补贴
政府对安置房物业费和电梯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安置房交付之日起计算,共5年。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补偿
未被认定为安置对象,但户籍或原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满一年的独立宅基地,每个宅基地可按每平方米7000元认购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安置房。
综上所述,对于选择购买安置房的被安置对象,补偿金将在合同签订并按时完成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对于不选择购买安置房的被安置对象,补偿金同样在合同签订并按时完成后7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