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5日讯(通讯员 赖鹏辉 伊婷 闽南网记者 张恩培 文/图)近日,平和县司法局大溪司法所创新社区矫正教育方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庄上大楼,开展主题为"公益劳动塑新生·庄上大楼焕新颜"的公益活动。此次活动将社区矫正教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文化遗产保护有机结合,有效重塑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活动中,身着统一志愿马甲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下,分组对庄上大楼核心景区及周边村道展开全面环境清理。重点针对游客步道两侧的塑料包装、烟蒂等积存垃圾,以及土楼外围卫生死角进行了细致清扫。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劳动,共清理垃圾20余袋,规整杂物堆放点十余处。在明媚阳光下,志愿者们忙碌的红色身影与斑驳的土楼外墙相映成趣,勾勒出一幅传统村落焕发新生的动人画卷。
劳动过程中,大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步开展思想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珍惜改造机会,通过实际行动弥补过往过失,树立"主人翁"意识。社区矫正对象叶某深有感触地表示:“以前总把公益劳动当作任务来完成,但今天想到庄上大楼是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能为保护它贡献力量,感觉特别有意义。”
大溪司法所所长伊婷表示,社区矫正工作不仅要做好监督管理,更重要的是帮助矫正对象重建社会连接。作为当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乡村旅游景点,庄上大楼的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村民生活质量和乡村形象。让矫正对象参与环境整治,既能改善人居环境,又能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实现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参与"的积极转变。
此次活动创新性地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化遗产保护三项工作有机结合,既落实了监管要求,又为矫正对象提供了修复社会关系、培养责任意识的重要平台。下一步,大溪司法所将持续深化"监管+教育+服务"的社区矫正模式,结合农村实际需求,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中实现自我改造,为建设和美乡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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